近日,绥江县人民法院诉前成功调解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22名工人拿到了争议一年多的补偿费,欢欢喜喜回家迎春节。
王涛等22名工人系绥江县某公司工人,2009年9月15日,某公司与王涛等22名工人解除劳动关系,产生劳动争议纠纷。22名工人到绥江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受理后未在法定期限内仲裁,遂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维护其合法权益。
绥江法院立案庭收到诉状后,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展开了面对面的诉前调解工作。法官从法律的角度解释纠纷的具体情况,希望双方能相互做些让步,免去诉累,就解除劳动关系后的补偿达成调解协议。在法官的努力下,双方最终形成一致意见。1月9日,王涛等22名工人便从公司领到了补偿费。
时值年底,讨要劳动报酬等民生纠纷增加,绥江法院加大了对涉及民生案件的调解工作,切实化解纠纷,案结事了。(原被告均系化名,绥江县人民法院 刘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