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绥江县各级各部门切实增强命案防控工作,立足本职,创新举措,抓好“法制宣传教育、热点排查整治、帮教违法人员、化解矛盾纠纷”四项基础工作,达到2018年街面连续93天无打架斗殴治安案件、2018年命案零发案的工作成效。
一是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干部群众的防范意识。全面落实政法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对未成年人、特殊人群的教育管理。选派优秀公安干警、政法科级干部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法制班主任、驻村法制副书记。负责对辖区学校、村民进行法制宣传、咨询等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法律法规专题讲座。进行防火、防盗、防拐、防骗、防毒、防事故、防命案等宣传,增强学校、机关、企业和社区群众治安防范意识。法治教育形式多样化。投资60余万元重点打造了县城法治公园、石溪、石龙、会仪三个村级法治广场,为广百姓提供学法平台。机关及企事业单位32家参与法治示范创建,28家申请验收,20家验收合格。领导干部述法机制形成。对420名县管科级干部进行了评议述法或书面述法,增强了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推进了依法履职能力。出资30万元,拍摄了法治库区微电影、编排法治文艺节目、开展法治基层行活动,送法到百姓身边。广泛开展行业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能力。
二是强化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增强治安管控的能力。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重点场所的安全检查督导,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落实督办责任人,限期整改。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学校集中开展全面安全大检查,坚决把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排查清楚。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重点人口摸排控制。定期摸排上报学校、幼儿园和社区、村组、厂矿各类矛盾纠纷,开展调解化解工作,努力预防和减少命案的发生。加强对刑满释放、违法青少年等重点人员,特别是对社会不满人员和重性精神病人的管控或帮教,镇、村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稳控措施,严防发生恶性案件。强化治安巡逻防控。组织民警带领辖区联防队,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周边和治安重点区域的巡逻防控,特别是重点时段和周边治安复杂的重点部位,提高巡防频率,强化对形迹可疑人员的盘查,有效预防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和打架斗殴等类案件的发生。
三是强化违法人员帮教,增强防范二次犯罪的能力。政法机关积极配合学校、教师、家长对有劣迹或问题学生进行教育帮扶,对社会违法青年和刑满释放人员进行帮教,加强人生观、道德观和价值观教育。目前“一校一中心一基地”建设正在筹办,将进一步增强对高危人群的管控。镇司法所、社区民警、村委会干部和被帮教人的亲朋一道,对社会违法青年和刑满释放人员进行帮教,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道德观和价值观。建立健全一套预警机制,严控前科人员刑满释放后重新走上犯罪道路。
四是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增强源头防范的能力。健全调处机制,进一步健全警民联调机制,认真梳理和发现工作中各类矛盾纠纷苗头和问题,主动介入,妥善调处矛盾纠纷。对有可能民事转化为刑事案件的矛盾纠纷,坚持依法办事,及时化解,避免因处置不当而激化矛盾、扩大事态。建成专业性调解组织7个,积极推进道路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物业管理等领域的人民调解工作,成立了“绥江县妇女儿童权益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认真排查和调解妇女、儿童的婚姻家庭等民间矛盾纠纷,不断扩大人民调解覆盖面。2018年全县各级调委会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706件,其中重大纠纷11件、一般纠纷246件、简易纠纷1449件;调解成功1698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9%。同时,认真做好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接访、回访工作,防止当事人因诉求问题引发过激行为,造成不应发生的命案。积极加强极端事件预防,坚决防止校园、厂矿、企业、社会面上发生恶性伤害、故意杀人等案、事件。制定了《关于重特大恶性刑事案件预防和处置预案》,针对一段时期极端恶性事件易发、多发的形势,全县积极作为,认真做好各项预防工作,调动一切社会资源和各警种发挥关键作用,在第一时间发现社会矛盾的端倪与个人极端暴力事件的征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将其遏制在萌芽状态。定期对全县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梳理和登记,实施动态管控,对重型精神病人给予特别关注,严密防范恶性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