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江县卫计局环保局组织召开医疗废物过渡性处置方案座谈会
作者:熊智敏 发布于:2016-08-30
为加强我县医疗废物管理,规范医疗废物处置,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县环保局、县卫计局根据昭环函〔2016〕31号文件精神,经过反复讨论后初步拟定了绥江县医疗废物过渡性处置方案(试行)。为使方案能行之有效的执行,近日,县卫计局、县环保局联合组织县镇11家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参加的医疗废物过渡性处置方案座谈会。县卫计局赵副局长传达了昭通市环保局、昭通市卫计委联合印发的有关医疗废物过渡性处置的文件精神。县环保局领导从认识、法律、工作三个层面分析了当前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严峻形势,并要求各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抓好落实。
会上,一是明确了医疗废物的收集方式为县城内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县医院、中医院、保健院、疾控中心、民康医院、建华医院)分别在本单位设置医疗废物暂存点,乡镇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暂存点以镇为单位在卫生院设置,云南正晓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在收集医疗废物时,县城区内分别到各医疗卫生机构收集,乡镇及以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分别到镇卫生院进行收集。二是初步确定运输路线为会仪↔新滩↔中城(县城)↔板栗↔南岸。三是确定了医疗废物处置的价格是3.3元/床.日,以及对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进行了分配,并计算出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的预算费用为60.21万/年。四是明确了卫计局和环保局的监管职责,即县卫计局负责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县环保局负责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
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纷纷发言,为最终确定执行方案建言献策。虽然医疗废物处置经费较高,但环境保护工作刻不容缓,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表示会尽一切努力,将医疗废物规范化处置工作落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