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绥江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在上级法院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团结拼搏,奋勇争先,强化执行措施,狠抓执行工作,实现了全年执行结案率达100%、和解执行达31%的良好成绩,创绥江法院执行工作历史新高。
2010年,绥江法院根据最高法院开展的“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的安排,倾全院之力,狠抓落实执行工作,配齐配强执行人员,从人员、经费、制度上支持执行工作。为强化对创建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罗朝碧院长为组长的创建领导组,制定措施,落实专项经费,院党组多次专题听取和研究执行工作。同时,积极争取县委、县人大等相关部门对执行工作的支持,经努力,县委政法委已将执行工作纳入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不断完善执行工作监督、联动、威慑和考核奖惩机制,充分发挥执行工作整体效能。在具体执行工作中,以关注民生,和谐司法为主线,坚持以和解执行化解矛盾为主,以强制执行为补充,消除对抗情绪,全年共和解执行各类案件22件,和解率达31%。执行人员集思广益,积极探索多元化执行新机制,能和则和,强制与调和相结合,对确无履行能力又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尽力做通申请人的思想工作,及时依法终结案件,有效提高了案件执结率。通过全体执行干警的辛勤努力,绥江法院2010年收执行案件72件,执结72件,结案率达100%,实际执结案件55件,实际执结率76.4%,申请标的4737664.69元,实际执行到位3399229.76元,执行标的实际到位率为71.7%,全年无一件执行信访案件,执行工作实现了初步良性动态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