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江法院继最高法院于2016年4月20日召开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暨执行案款清理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大俊同志立即召集执行局全体干警召开专题会议,针对本院执行工作存在的不足,有针对性地安排部署今年执行工作。
1、绥江法院成立执行案款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院长担任,办公室设在执行局,本院会计协助执行局理清执行案款。
2、加大执行力度,开展反规避执行活动,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一是继续将未结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在县电视台公开曝光,惩戒失信人。二是依托新修订的法律法规,重点开展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三是利用财产保全,财产申报等手段,扩大财产收集范围。
3、执行信息化工作进一步加强。一是充分利用执行查控室功能,积极推行网络执行查控,节省人力,提高效率。二是利用执法记录仪,固定好证据。三是将未结案件及终结本次程序案件的被执行人全部列入黑名单,打击失信行为。
4、梳理2015年12月31日前积案,做好基础性工作即人在何处、有无履行能力等,必要时开展执行会战。
5、建立完善监督问责机制,包括对不作为消极执行和滥作为滥执行的监督。(刘相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