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江法院开展“我爱法院—规范化 能动性”能力提升活动
作者: 发布于:2016-04-11
4月8日,绥江法院召开全院大会,正式启动“我爱法院—规范性 能动性”能力提升活动,党组书记、院长吴大俊在启动大会上组织学习了活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进一步解决我院法官干警队伍在思想建设、纪律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紧扣公正司法、为民司法、严格司法、阳光司法、廉洁司法,切实做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使司法为民体现在执法办案中,结合“两学一做”教育活动,我院从2016年4月至6月开展一次“我爱法院—规范化 能动性”能力提升活动。
活动要求通过召开座谈会、集中学习、案件观摩三大主要措施达到三个“四”的目标。即“四规范”:执法规范、着装规范、内务规范、环境规范;“四增强”:增强学习的紧迫性、增强为民的自觉性、增强作风的纯洁性、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四突出”:学习突出见效、工作突出见实、作风突出见好、能动突出见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