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0-11-04
为认真做好申报市级文明单位的工作,绥江县人民法院多举措抓实创建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于2010年10月调整充实了以党组书记、院长罗朝碧为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赵普钿,党组成员、副院长冯俊红为副组长;各庭、室、科、局、队负责人为成员的精神文明建设暨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在全院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院办公室、政工科具体抓,各庭、室、科、局、队分头抓,全院干警积极参与争创市级文明单位的氛围。
二是制定好计划,抓好规划。于2009年1月制定了《绥江县人民法院关于创建市级文明单位规划》。于2010年3月制定了《绥江县人民法院2010年度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工作计划》。
三是召开动员培训会促创建。于2010年10月26日,召开绥江县人民法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动员培训会。邀请中共绥江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绥江县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李洪忠为全院干警作了《修身养德 服务人民 奉献社会》的讲解和培训。院党组书记、院长罗朝碧从正确把握精神文明建设的科学内涵、为什么要不断创建文明单位、怎样创建文明单位三个方面作了重要部署。
四是增加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了10万余元设立绥江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在院门口新建了值班室,安装了电子报警自动伸缩门、电子监控器,新购买了办公桌椅4套、铁书柜3个,在法院内显目位置设立了3块宣传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