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0-10-21
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绥江法院加大队伍建设力度,紧紧围绕法官职业化建设这一主线,通过开展争创“学习型”庭室和“学习型”法官活动,倡导终身学习理念,要求法官要加强学习,苦练语言表达、文书制作、法律适用、庭审驾驭基本功,切实提高业务技能。
一是语言表达功,以培养法官熟练运用规范的法律术语为重点,提高法官语言表达能力;二是文书制作功,以培养法官规范制作、强化说理为重点,以提高法官制作法律文书水平;三是法律适用功,以培养法官在审判实践中准确运用法律条文的能力为重点,切实提高法官的业务水平;四是庭审驾驭功,以提高法官驾驭庭审能力为重点,切实提高法官庭审驾驭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