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公益诉讼制度正式确立以来,绥江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英烈纪念设施保护、文物保护和国有资产保护等重点领域,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切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使命,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有效推动公益保护、社会治理、依法行政互促互进,为生态美丽绥江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铁腕治污,确保“一江碧水”流出云南。该院针对绥江县石溪垃圾填埋场渗透污水、板栗集镇生活污水直排河道、部分生猪代养场畜禽污水直排河道等污染环境问题,向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5份,督促其积极履职,从源头上消除污染,保护环境。
聚焦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筑牢群众舌尖安全防线。该院针对绥江县内部分集镇副食品经营店销售过期食品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加大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全力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聚焦英烈纪念设施保护,以检察之名捍卫英雄烈士荣誉尊严。该院针对杨绍廷、李正忠等5处烈士墓碑文字迹模糊不清,周边基础设施破旧等问题,督促职能部门对其进行修缮加固,切实保护和捍卫英雄烈士荣誉与尊严。
聚焦文物保护,守护文明沉淀。守护文明,利在千秋。该院针对因县城搬迁长期处于临时堆放的文物构件、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中共九大纪念碑”地基垮塌、“新滩岩画”长期被风蚀、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未划定保护区域和未设置标识标牌等问题,积极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积极履职,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落实,守护文明,传承文化。
聚焦国有资产保护,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该院针对绥江县城部分廉租住房违规转租、转借、欠租等问题,向负责管理的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经职能部门履职整改,共追缴欠租273户39.7万元,清退违规转租、转借公共租赁住房18套。
据计,仅2020年,该院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9份,行政机关整改回复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