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21-09-01

8月31日晚21时许,绥江县城风雨交加,绥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到举报,奔赴被执行人龙某某所在位置,成功将其带至法院并实施拘留。
据悉,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由于被执行人龙某某未履行调解书确定义务,申请执行人温某某于2018年11月1日向我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龙某某与申请执行人温某某达成和解,龙某某承诺每月履行3000元,直至履行完毕。但其在仅履行了1000元后就销声匿迹了,申请执行人与我院办案人员多次寻找均无果。直到2021年5月才再次联系上被执行人龙某某,我院办案人员催促其履行和解协议,龙某某拒不执行。


2021年8月31日晚上9点左右,我院执行局收到举报称:被执行人龙某某就在绥江县城新世界磁场门口逗留。随即组织干警将被执行人龙某某带至法院,执行法官对其释明法律后果,龙某某依然态度强硬,坚称自己没能力偿还债务,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为了捍卫法律的尊严,尽快兑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院决定依法对被执行人龙某某司法拘留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