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晚,绥江县人民法院党组举行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九次集中学习,院党组成员、全院实职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员额法官参加学习。

会议首先由院党组书记、院长冯静传达了中国共产党昭通市第五次代表大会会议精神。

党组成员、副院长冯俊红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重要讲话精神。

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刘相明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榆林考察重要讲话精神。

党组成员、副院长吕肇振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生物多样性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林刚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及滇池保护重要指示。

随后,院党组成员依次对本次学习发表心得体会。
县纪委监委驻法院纪检组组长陈鹏就做好近期党风廉政、纪律作风相关工作进行了提示。

结合学习内容,院长冯静就切实做好当前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要与审执工作相结合,要围绕“落实提升年”目标开展工作,提高结案率及办案质效;二是加强理论学习,要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要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促进审执工作,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落实实处,逐一抓好落实。三是加强理论学习,要与县委中心工作相结合,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认真细致做好“三类人员”排查工作,完善工作台账;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网格化工作,圆满完成今年的各项任务。

此次集中学习,旨在总结过去、立足当下、展望未来,鼓舞全体干警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和奋发有为的姿态,不忘初心、继续奋斗,全力冲刺年底各项目标任务。毫不动摇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毫不动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到人民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转化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生动实践,为实现绥江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