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司机驾驶不慎致人死亡,法官耐心调解化解纠纷
作者: 发布于:2021-10-27
“对不起,我为我的行为给你们一家人带来的伤害表示抱歉,我真的特别后悔,特别自责,请你们接受我真诚的道歉。”这是在绥江县人民法院10月26日开庭审理一件交通肇事案件时,被告人杨某双手捧着补偿金,鞠着躬向被害方家属说的话。

这是一起因被告人杨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在绥江县内一停车场入口处撞上幼儿王某,造成王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肇事案件。经绥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人杨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王某的监护人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该案由绥江县人民检察院公诉至我院,受害人家属审理过程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这是一场谁都不愿意发生的的悲痛事件,本着最大化挽回被害人损失,化解矛盾纠纷的原则,承办法官刘作高尽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于26日在双方当事人、律师及法院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当庭履行了调解协议内容。刑附民原告方向法院撤回起诉。
人死不能复生,但诚恳地赔偿,真诚地道歉,可以抚慰受害人家属们伤痛的心,也可以争取到较轻的刑罚。过而能改,善莫大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