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表彰2021年度云南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21-12-03
为大力宣传表彰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弘扬社会正能量,根据《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三条、第五条、第十三条第(三)、(四)项之规定,经县委政法委组织相关部门调查、核实、研究,拟将新滩镇周开明勇救落水儿童事迹推荐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表彰人选。现将周开明先进事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周开明,绥江县新滩镇人,男,1975年2月生,汉族,自由职业。
简要事迹:2021年5月1日,绥江县新滩镇石龙小学学生胡志豪等4人来到新滩镇石龙村水绥二级公路石子坡大桥下面的金沙江边游泳,在游泳过程中因胡志豪等4人不慎落入深水区,致使几人在水中被困挣扎、呼救。周开明听见呼救后,立即起身飞奔事发地跳入水中施救,经过一番努力,先后从水里面救起2个小孩,另一名儿童由于落水时间过长,未能成功救起,后经派出所下水打捞,该儿童已死亡。
公示时间:从2021年12月3日至12月9日止为公示时间。如对被公示人及其见义勇为事迹有异议,请向中共绥江县委政法委员会反映。
地址:绥江县行政中心213室,电话:0870-3183308,邮箱:sjzong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