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
关于拟报请省政府表彰2021年度全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群体)的公示
2021年,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进程中,全省各族人民群众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坚决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积极参与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抢险救援,涌现出一大批见义勇为先进。根据《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三条、第五条、第十三条第(三)、(四)项之规定和《关于开展2021年度云南省见义勇为先进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云政法通〔2021〕32号)要求,经各地逐级推荐上报,省见义勇为先进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评选,下列5个见义勇为群体、12名见义勇为个人拟作为2021年度全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群体)报请省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现予公示:
见义勇为个人
1. 周开明,男,汉族,1975年2月生,昭通市绥江县新滩镇桃源路居民。
2021年5月1日,昭通市绥江县新滩镇石龙小学学生胡志豪、李明宇、罗军华、蒋至鹏一行4人到石龙村石子坡大桥金沙江边玩耍,胡志豪不慎落入水中,李明宇、罗军华、蒋至鹏相继下水施救被困水中。正在江边钓鱼的周开明飞奔过去救人,他先后从水里面救起李明宇、罗军华、蒋至鹏等3个小孩。
公示时间:自2021年12月24日起至2021年12月30日。如对被公示人及其见义勇为事迹有异议,请向省见义勇为先进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邮编:6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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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871-63992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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