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江县关于做好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一、密切关注疫情形势,主动报备行程
自当前发生本土疫情的地区来(返)绥人员(健康码、行程码绿码)均须提前向村(社区)报备,并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目的地后须于24小时内主动做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出来之前严格做好居家健康监测,结果为阴性方可有序流动并做好防护措施。
二、昆明市赋黄码人员要严格落实防控要求
根据3月12日昆明市发布通告,近期从昆明市入(返)绥人员要关注个人健康码状态以及手机短信提醒,健康码为黄码的应立即向村(社区)报告,并配合落实好7天居家健康监测和3次核酸检测(间隔大于24小时)。在转为“绿码”前,应严格居家,尽量独立居住、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健康监测期间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就近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不举办、不参加人员聚集性活动
为严防聚集性疫情,按照非必要不参与、不举办、“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会展、演出等大型活动、民俗宗教等活动。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50人以上活动须提前向承办地所在的镇、村(社区)报备,严格落实各项防控工作,若在县城餐馆、酒店等餐饮场所举办的,须同步向县市场监管局备案,并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四、履行个人责任,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要坚持做好日常的卫生防护,常通风、戴口罩、勤洗手,少流动,不聚集,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立即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主动接种疫苗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更是每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符合接种条件人员积极完成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降低自身感染和发病风险,共同构筑人群免疫屏障。
六、增强守法意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任何人均须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规定,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绥江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