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22-03-18
为进一步加强院机关以及派出法庭的警务安全保障、警车的安全管理,切实增强干警“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认识。3月17日,绥江县人民法院召开2022年第一季度警务安全专题会议,冯静院长主持会议并提出工作要求,分管领导肖永富副院长、政治部林刚主任、院法警队、办公室、行装科、政治部、新滩法庭干警参加会议。图片
党组书记、院长冯静强调,警务安全只有零和一的区别,一定要做到:一是提高安全意识,警务工作没有暂停键,思想不能出现丝毫懈怠,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杜绝麻痹大意思想。二是加强风险排查,法警队要切实加强对来访人员的安全检查。办公室对院机关和派出法庭的用电、消防等风险点进行安全大检查;行装科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和对驾驶员安全意识的培训,严禁公车带病上路,驾驶公车不得超速、强行超车、规范停车,驾驶警车开展公务活动驾驶员和单位干警需着制服。三是积极主动向上级汇报和争取,配齐配强警务装备,加强对装备的练习使用,确保设施设备法警人人会用;加强对消防器材、网络电线的日常管理,及时更换过期的设备;针对我院车辆老化,使用年限接近报废期限实际情况,主动向上级法院行装处报告,争取购车指标。四是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安保检查必须扫健康码、出示行程码、戴口罩、量体温。同时加强法院内部部门的协调,灵活应对处置急、难、险突发事件,为法院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提供更加优质、更加有力的警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