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昭通绥江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大力提升新时代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纠纷、强化基层综合治理和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扎实、高效推进诉源治理和人民法庭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工作成效。截止2022年3月18日,绥江法院诉讼服务质效评估名列全市法院第1名、全省法院第3名,2021年一季度新收案件同比下降绥江18.45个百分点。主要做法是:
一、提政治,强认识,切实加强诉源治理组织领导。组织全院干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指示精神,积极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法院工作中的新模式。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诉源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院党组多次召开党组会,对人员调配、团队组建、制度印发、经费保障等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全面推进诉源治理工作。
二、建制度,强队伍,切实加强诉源治理基础保障
一是落实制度保障。结合实际印发了《绥江县人民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工作规则》《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实施方案》。与县司法局联合印发了《绥江县诉前委派调解工作细则》和《绥江县诉前委派调解服务中心设立工作方案》。与板栗镇党委联合印发了《“无讼村(社区)”创建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举措和考核办法。通过完善诉源治理及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大力促进各类矛盾纠纷的化解。
二是落实人才队伍保障。在人员紧张的情况下,千方百计保障诉讼服务中心和派出法庭人员力量,把“工作责任感强、法律经验丰富、熟悉社情民意、善做群众工作”的法官干警配置到诉讼服务中心和派出法庭。在立案庭设置诉调对接中心,组建速裁团队,实行案件繁简分流。聘任了53名特邀调解员和家事调查员,实行定期集中培训制度。
三、抓联动,搭平台,务实高效推进诉源治理工作。
一是坚持源头治理,打造诉源治理多元解纷体系。聚焦纠纷源头预防化解体系建设,打造“主动介入+引进参与”的多元解纷体系。强化党委领导。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纳入全县平安建设、市域治理考核,依靠县委领导,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制度优势,主动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参与、依靠群众”的社会治理大格局,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大调解力量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强化基层治理。在板栗镇率先推行“无讼村(社区)”创建工作,突出诉前调解,减少社会矛盾。立足“昭通政法挂千村、乡村振兴法治行”工作,派出32名干警挂钩9个村(社区)。推行“一村一法官”制度,以组织下沉的思路,制定《绥江县人民法院与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对接机制》。与4个乡镇,31个村(社区)共建调解站,设立一名熟悉镇情、社情的基层网格员,法院指派法官进驻调解站,与各镇村、社区实现无缝对接。通过“周调解、月驻站、季排查”等方式实现纠纷防范化解全覆盖。强化多元联动。在诉服中心设立联调中心,前移矛盾预防化解关口。由政法委牵头,整合司法局、仲裁委等27个部门,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强大合力,最大程度化解矛盾纠纷,提升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引进“钟德俊调解室”参与诉前调解。2021年,诉前委派律师参与调解333件,调解成功311件,结案标的77.37万元,均全部履行。诉前委派特邀调解组织调解23件,涉案标的173.17万元。
二是推进繁简结合,打造纠纷解决“快车道”。按照“诉讼辅导、引导分流、先行调解、立案调解、简案速裁、繁案精审”的“矛盾解决分层递进”工作模式,对诉至法院的矛盾纠纷层层滤化。2021年,速裁团队审理案件675件,占民商事案件的71.35%,诉前调解平均办理时长5.31天,速裁快审平均审理期限19.90天。
三是强化信息技术运用,实现诉讼服务智慧化。积极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推广应用“云南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促进信息技术与多元化解等诉讼服务事项深度融合,打造线上“一网通办”与线下“一站服务”相结合的便民模式,做到案件“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立体化立案服务,基本实现“一窗通办”。2021年,网上立案391件,网上立案率为41.33%。
四是强化派出法庭建设,发挥诉源治理前沿阵地作用。积极推行“家事法庭”“田间法庭”等审判模式,就近就地巡回审理婚姻家庭、土地流转、邻里侵权等民生案件。积极推行线上开庭,线上调解,巡回开庭等便民措施。通过宣传栏、公告栏、印发宣传资料、巡回审判、法律咨询、走村入户等方式广泛开展《民法典》等普法宣传活动。全年指导人民调解工作9次,参与“大调解”工作体系5次。2021年8月,法庭干警通过反复调解工作将一起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的因修建新滩镇农贸市场产生的矛盾纠纷成功化解,使影响到数千居民、师生及干部群众日常生活的新滩镇农贸市场得以顺利运营,得到地方党委政府及当地百姓群众的好评和称赞。2021年,针对绥江“半边红”李子、猕猴桃、椪柑等水果销售旺季,深入销售点,为购买商、果农开展法律咨询服务20场次,解决销售纠纷9件,为促进“半边红”营销市场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作出了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