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22-07-04
2022年05月17日07时07分许,严某(载杨某)无证驾驶云C6J**9号正三轮载客摩托车行驶至(双茶线)绥江县板栗镇中岭村一组路段时,因操作不当致车辆侧翻于农户住宅旁枇杷林地,造成严某、杨某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目前受伤较重的杨某已治疗终结出院,绥江公安交警依法认定驾驶员严某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并对其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绥江公安交警提示:
交通参与者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交通出行应乘坐正规合法车辆,拒绝乘坐无牌无证“黑车”。绥江县地属山区,农村道路弯多坡陡,行经弯道时提前减速鸣号,安全文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