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挤不得”,绥江公安交警严查农村地区超员违法行为‖大宣传大警示大教育
作者: 发布于:2022-08-10
【案例一】
2022年8月8日9时21分许,吴某宣(持有“C1”类驾驶证)驾驶渝AK**8U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南佛公路0公里200米处,核载7人,实载8人。因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违法行为被绥江公安交警当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吴某宣进行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并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案例二】
2022年8月8日10时52分许,陈某勇(持有“C1”类驾驶证)驾驶云CG**25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南-团线0公里100米处,核载5人,实载6人。因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违法行为被绥江公安交警当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陈某勇进行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并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绥江公安交警温馨安全提示:
超员违法行为查处的过程中是按照人数来算,不是按照年龄来算的,不可以抱着侥幸的心态。出行的时候,小朋友尽量不要坐在汽车的副驾驶位置,要坐在后排。对于很小的小朋友一定要使用安全座椅。另外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安全带生命带,前排后排都要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