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和最高检、省检察院、市检察院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有关要求,11月14日下午,绥江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第八次集中学习会议,坚持学原文、悟原理,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基层检察院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光正主持会议并讲话,院领导班子成员、专职检委及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学。
会议原文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会议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延安、河南安阳等地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参学人员围绕学习主题,紧扣学习内容,分别结合岗位工作实际就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作交流发言。
会上就“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金句、重要知识点等对参学人员进行了随堂小测。
会议要求:院党组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意义,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实,并将其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实际成效。要加强组织领导,对标对表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部署和要求,坚持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大会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上,奋力谱写新时代新征程绥江检察事业新篇章。要用心用情用力,坚持系统观念,做好结合文章,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深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结合起来,多元化、全方位开展各具特色的学习宣传活动,在拓展广度深度上下功夫。要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体现在抓实当前工作、谋划明年工作与推动绥江检察事业长远发展过程当中,确保全体检察人员将党的二十大精神真正融于心、铸于魂、践于行,用新时代检察工作绥江答卷检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