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河长办、省检察院关于抓好“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按照市检察院、市河长办的工作安排,11月22日,市检察院三级高级检察官王万礼带队到绥江县开展“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调研督导工作,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光正,副检察长蒋仕林,县河长办专职副主任黄宗银等随同调研。
期间,王万礼一行来到新滩吉丰渔业有限公司,实地查看了网箱拆除整改情况,并沿金沙江流域开展巡河检查,实地调研河道环境、沿岸生态,详细了解占用河道、船舶污染、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情况。
随后,王万礼一行在县检察院召开“河(湖)长+检察长”工作调研督导座谈会。
会上,蒋仕林、黄宗银分别就绥江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以及河长制基本情况作了详细汇报。
王万礼就绥江高度重视“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建立和落实,思想认识统一,责任落实到位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针对存在问题,就下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要强化政治担当,绥江区位特殊,资源禀赋优势明显,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主动融入长江经济带开发开放大局,强化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保护,坚决扛牢长江上游生态保护责任。要强化工作联动,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县检察院、县河长办要深刻认识“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重要意义,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协作机制作用,加大巡河力度,切实履行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职能,为绥江河(湖)保护和治理做出积极贡献。要强化信息共享,要建立定期协调对接机制,对上级督察反馈和各条线发现的问题,及时互通情况,共商整改措施,推动形成工作合力。要强化责任落实,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环境保护和河(湖)治理突出问题,加强请示汇报和沟通协调,层层压实责任、扛牢责任,集中力量攻坚克难,以点带面,促进提升绥江生态环境保护和河(湖)治理能力和水平。
崔光正主持座谈会并表示,绥江将以本次调研督导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协调联动,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压实责任,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共抓生态环境保护和河(湖)治理,坚决扛牢长江上游生态保护责任,用实际行动为绥江建设“生态文明排头兵”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