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6-01-19
为加强效能建设,推进机关干部职工考核规范化、科学化和民主化进程,政法委机关修订个人考核办法,对全体干部职工,实行日常考核和年终述职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绩效考核。
一是成立了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挂帅的考评工作组具体负责开展年终考核。二是修订完善《绥江县委政法委机关个人及宣传考核办法》,明确实行日常考核和年终述职考评的双项考核方式。其中日常考核占比为20%,由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双项打分取平均值,年终述职测评占比80%,由全体干部职工无记名民主打分,做到最了解职工工作情况的人为其工作情况打分和全体干部职工共同评判其工作情况的良好结合。三是进行考评述职。2016年1月18日,在政法委318会议室召开了考评述职会,会议首先是机关全体在家干部围绕“德、能、勤、绩、廉”进行个人述职。述职完毕后,对全体干部职工(上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下至临时聘用人员),进行现场无记名民主打分,并现场统计后公布结果。
经过无记名现场绩效考评,真正在考核上做到了干部职工一个样,考核评定全透明,实现了客观公正考核评价干部,充分体现多劳多得、奖勤罚懒的原则,进一步调动广大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