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1-12-09
绥江县司法局十分重视和关心两劳释放、社区矫正三类重点人员的生产生活和教育工作,特别是在绥江县因向家坝水电站修建而面临全县搬迁的关键时期,各种社会矛盾突显,做好三类人员的教育管控显得尤为重要。
为强化对两劳释放和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结合宣传《刑法修正案(八)》有关社区矫正的法律规定,绥江县司法局从2011年7月起先后在中城、南岸、新滩、会仪、板栗5个乡镇举办两劳释放和社区服刑人员法制教育培训班,截止2011年11月底,已全面完成对我县的两劳释放人员242人和社区服刑对象81人的培训教育。
在培训会上,县司法局局长和分管社区矫正工作的副局长及各乡镇党委书记或人大主席就两劳释放和社区服刑人员应该遵守的制度和规范作了重要讲话。县司法局刑释解教科、县检察院监所检察科科长、各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工作人员结合绥江县移民工作任务艰巨的实际情况,围绕省市县移民政策、《云南省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工作规定》、《云南省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奖惩办法(试行)》、“两高两部”关于社区矫正对象的禁止性规定及就两劳释放人员“反思过去,树立信心,重新做人,心怀感恩”等相关内容对三类重点人员进行了学习辅导,使他们受到了一次较为系统的法制教育,并对“接受社区矫正,顺利回归社会”及“接受安置帮教,为社会作贡献”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为他们增强法律意识,端正态度,扫除心理障碍,养成符合社会规范的行为习惯,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也进一步提高了乡镇司法行政人员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为两劳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开展,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打下了坚实基础,推进了平安和谐新绥江的建设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