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江县司法局开展迎接 建党90周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
作者: 发布于:2011-05-18
2011年是建党90周年。为了切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以安定的社会氛围,迎接建党90周年庆祝活动。绥江司法局研究决定,在庆祝活动召开前,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
此次专项活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证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认真做好矛盾纠纷预防工作,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情报信息网络。
开展专项活动目的是及时发现可能导致矛盾纠纷的潜在因素,采取有针对性地防范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减少矛盾纠纷,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为推动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和谐、文明、稳定的法治环境。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2011年5月至6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组织动员阶段,时间从5月5日至5月15日。要求各司法所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按照“排查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的要求,采取措施,层层进行动员和部署,明确活动的主题内涵、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强化人民调解员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激发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主动参与工作的自觉性,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做好准备动员工作。第二阶段为排查调处阶段,时间从5月15日至6月15日。排查期间,要求各司法所要紧紧依托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组织广大人民调解员深入到重点行业、重点人群、重点领域进行纠纷排查。把工作的重点放在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上,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做到对纠纷早预测、早发现、早防范。进一步完善信息收集、报送、分析制度,加强纠纷信息的搜集整理和反馈,认真梳理引发民间矛盾纠纷的成因,掌握纠纷特点和规律,为基层党委、政府做好工作提供有效帮助。矛盾调处期间,要求各司法所要对排查阶段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及时登记,调处,分析,分流,反馈,能够调处成的,要就地尽快调处;调处不成或调处难度较大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尤其是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越级上访的苗头性事端,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反馈,并提出解决意见,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登记全、措施实;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矛盾纠纷,组织开展专项治理。第三阶段为总结阶段,时间从6月15日至6月30日。对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进行检查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