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2-10-17
家住绥江县板栗乡中岭村一组的杨艳春在一岁时,其母亲丢下她私自离家出走,其父亲也因此精神失常后不知所踪。年幼的杨艳春跟着年迈的爷爷、奶奶相依为命,生活艰难。
2010年初,时任绥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朝碧得知这一情况后,特别委托副院长冯俊红带领支部一班人到了杨艳春家里,进行了慰问看望,送去了1000元人民币,资助杨艳春继续读书。此后,绥江法院在每年春节前夕,都为她送去1000元助学金。
2012年秋季,当得知杨艳春同学在逆境中仍然刻苦学习,以全校第一名的成绩考入绥江一中,进入高中学习时,绥江法院新任党组书记、院长吴大俊显得十分高兴,安排干警与杨艳春取得联系,为她送去一套棉被,并解决了1400元的书学费,勉励她再接再励,好好学习,学好文化知识,将来报效社会。
多年以来,绥江法院在做好审判工作,服务大局,服务中心的同时,一次次用具体行动践行着“司法为民”的民生理念,不停地传递着“爱心接力”,做到了审判工作与服务民生的有机衔接,更加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