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3-01-21
管某与张某恋爱多年,因琐事发生吵闹,张某为尽快分手,写下70000元欠条。近日,绥江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恋爱分手而引发的民间借贷纠纷案,经调解,张某自愿支付男友管某30000元,一对恋人和气分手。
2005年原告管某与被告张某认识并确立恋爱关系。2008年,因被告到外地工作,双方见面时间少,缺乏沟通产生矛盾。2012年,原、被告原本打算结婚,却因琐事发生吵闹,被告张某认为爱情已走远,便提出分手。说到分手,原本怕失去女友的管某万念俱灰,提出由被告张某支付经济补偿,为了尽快分手,张某于2012年2月12日出具了向原告管某欠款70000元的欠条。
在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张某支付原告管某30000元,并当庭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