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江县委政法委传达学习市委刘书记到绥江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讲话精神
作者: 发布于:2014-04-02
3月31日上午,绥江县委政法委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学习市委刘书记到绥江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讲话精神,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罗朝碧主持会议。
会上,政法委副书记余锦明从三个方面传达学习了市委刘书记在27日到绥江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讲话精神。一是绥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改进党员干部作风,推动绥江跨越发展,维护库区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绥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统一到落实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任务上来。二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当前面临的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要从严要求、强化措施,进一步抓好学习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各项工作。坚持把扎实搞好学习教育、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边学边查边改、学习推广“绥江经验”贯穿始终,不断升华“绥江经验”,促进“绥江经验”转化为“绥江模式”,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三是绥江要做到观念领先、作风领先、工作领先,要组织一次解放思想、推动发展的大讨论、大思考,促进思维模式、工作方法、发展格局转变。同时,在下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绥江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查指导、注重科学统筹,不断推动教育实践活动向纵深开展。
政法委书记罗朝碧在会议总结时要求:一是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好刘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做到入脑入心,结合政法工作实际,落实好既定的目标、要求和措施。二是把教育实践活动和推动绥江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库区和谐稳定,统筹好、结合好,做到两手抓、两不误,实现学习与工作“双赢”。三是进一步提升、拓展、巩固“绥江经验”,把工作导向真正转到群众意愿上来,把工作重心真正转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上来,把工作方式真正转到狠抓落实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