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8-08-30
“喂,小赵,赶紧起床,有紧急执行任务”。8月11日早上八点整,尽管下着大雨,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向所有执行干警发出的执行命令。
该执行案件是县人民法院审判庭移送执行的一件财产保全案件,裁定保全某公司财产。通过多方摸排,执行局收到了“被保全车辆已出现,请求迅速查封”的线索。局长立即下达了执行命令。在执行局简短的进行案情介绍和任务布置后,法院执行干警迅速出发,找到了需要被查封的车辆后,立即联系被执行人,说明情况。但被执保全人声称:“我在昆明,车辆不是公司所有,只是挂靠在公司”。执行干警按照执行保全相关规定,迅速采取执行措施,就地查封,并与交警大队联系完善了查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