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指导督促政法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共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及同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定期分析社会治安形势,对一定时期本地的政法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3、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新形势下加强和改革政法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向同级党委提出建议和意见。
4、指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调各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
5、研究指导政法执委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协助组织部门做好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和科、处、队、庭、室干部的考察和管理。
6、切实履行政法委职能,抓好执法督促工作,支持和督促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关系,重大业务问题和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绥江县委政法委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政法、综治、维稳等文件、会议精神,扎实有效开展全县政法、综治、维稳、国家安全、反邪教、打黑除恶、平安建设、依法治县等各项工作,进一步巩固平安建设创建成果,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社会环境,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基本原则:依法理财原则、综合预算原则、结构优化和收支平衡原则,本着厉行节约、合理安排各项支出的原则,做到量力而行,收支平衡,不编列赤字预算。
编制方法:收入预算的编制、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是绥江县委政法委,属财政全供给行政单位。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工勤编制3人。在职实有人员1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2人。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绥江县委政法委财务总收入267.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267.85万元。
2017年绥江县委政法委财政拨款收入267.8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67.85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267.85万元(本级财力267.85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67.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77万元,占总支出的59%,项目支出109.08万元,占总支出的41%。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3101—行政运行”支出,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工资及商品服务支出,即:“三公经费”、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补贴支出等、“2013102—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主要反映商品服务支出,即:“三公经费”、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会议费、划拨各乡镇以奖代补工作经费和综治维稳工作经费支出等、“2013199—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主要反映商品服务支出,即:“三公经费”、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会议费、主要是综治信息平台终端维护费、创省级先进平安县工作经费、依法治县办公费、防邪处邪办公费支出等、“2210203—购房补贴”,主要用于发放职工住房补贴、“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及退休公用经费。
五、基本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政法委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8.7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126.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76%;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32.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20.2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政法委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9.08万元,如综治维稳、依法治县、防邪处邪、省级先进平安县创建工作经费,综治信息平台终端维护等开支。与上年对比增加27万元,增加的经费主要是创省级先进平安县工作经费。
五、名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