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和创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体系和机制,绥江人民检察院将职能关口前移,探索整合司法、教育、行政各种资源,采取四项措施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工作。
一是积极搭建检察机关、家庭、学校、社会“四位一体”的帮教桥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家庭、学校与社会的共同努力,我院通过发放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宣传资料、开展法制讲座等方式加强同各方联系,凝成合力,共同堵截未成年人犯罪。
二是积极设立青少年维权联系点,提供法律援助。为有效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我院积极联系各学校和社区,增设青少年维权联系点,提供法律咨询室和咨询电话,随时对未成年人提供法律上的帮助。
三是加强回访、考察失足未成年人,落实帮教措施。联合公安、学校、村委会等部门共同组成考察帮教小组,定期对失足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和考察,预防其再次犯罪。
四是加强普法教育,强化未成年人维权意识。进一步加大普法教育力度,定期到学校、社区开展法制教育,向未成年人讲解相关法律知识,促使在广大青少年中营造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编辑:肖传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