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绥江县人民法院召开全院干警会议,贯彻落实5月5日绥江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推进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文明县城创建相关工作。
会上,副院长冯俊红组织大家学习了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文南星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赵姗在全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学习了《绥江县创建“云南省级文明县城”活动实施方案》。
随后,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大俊就贯彻落实推进会精神做了重要讲话。吴院长要求,全院干警要深入领会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积极投身入文明城市的创建之中。
一是积极开展办公室、办公楼院内外、卫生区的清扫和绿化工作,营造干净卫生清洁的工作环境,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为绥江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二是每一名干警切实增强法院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的主动性、使命感和责任感,严格依法处理各类案件,保证办案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注重办案效果。在日常工作中要规范使用“文明用语”,接访人员做到对来访者热心、听诉问题细心、做思想疏导工作耐心、解决问题诚心。
三是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利用法院审判资源优势,结合送法下乡、巡回办案、普法宣传等活动,向群众宣传文明城市创建知识,为创建工作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