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云南省绥江县人民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绥江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督导组组长韩春一行四人、市党代表、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退休老同志代表、移民群众代表及绥江法院全院干警参加了动员会。
受绥江法院院长吴大俊的委托,副院长冯俊红作了动员讲话。冯副院长指出,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战略部署。目的是通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强化群众观念,升华延伸“绥江经验”,着力构建干群齐心的良好局面,并改进司法作风,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坚持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开创各项工作的新局面。并提出三点要求:一要认清形势,增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二要明确方向,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健康深入开展;三要加强领导,切实保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冯副院长强调,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影响深远,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委的部署要求,扎扎实实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以饱满的政治热情、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践行司法为民,确保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为绥江“1245”战略目标的早日实现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副院长肖永富宣读了《绥江县人民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具体安排部署。韩春代表县委督导组作了重要讲话,从活动的意义、活动的重点、痕迹资料等三个方面对教育实践活动提出具体要求。
督导组还对绥江法院领导班子及科级干部“四风”方面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