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1-05-31
为切实加强法制宣传,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和创建“法治绥江”,中共绥江县委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全县各乡镇、县直部门和企业开展法律知识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法制宣传教育培训,专门成立了“法制宣传培训”宣讲团,绥江法院为高度重视这次宣传活动,由一名副院长带队,三个业务部门庭长共四人参加宣讲团。
2011年5月18日、19日、21日,宣讲团先后在绥江县中城镇、南岸镇、新滩镇开展宣传活动,绥江法院抽调民事审判庭庭长参加宣传活动,给参加培训的各站所职工、各村党总支书记、村主任、治安员讲解了侵权责任法的相关内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并穿插了相关案例给大家做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各参加培训的人员认真做了笔记,对侵权责任法的立法背景、立法目的、归责原则、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范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医疗损害责任、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物件损害责任等内容有了初步的了解,受到了各参训人员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