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1-04-11
时值春耕,绥江县人民法院针紧紧围绕农民春耕生产的需要,立足实际,充分发挥审判职能,采取多项举为该县春耕生产营造良好软环境。
一是对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和农业生产资料、民间借贷纠纷等涉农案件,设立“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让权利人在最短的时间内实现权利确保不因诉讼而贻误春耕生产。
二是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在交纳诉讼费方面按规定予以减、缓、免,让“涉农”案件的贫困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三是对“涉农”案件尽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做到“快审、快结、快执”。尽量确定专门的审判人员和专门的合议庭审理“涉农”案件,提高“涉农”案件的审判质量和审判节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