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绥江法院以坚持以做好“三项重点工作”为指导,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为契机,大力弘扬“司法为民”的核心价值理念,在充分发挥刑事审判打击犯罪职能的同时,切实加大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工作力度,努力开创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工作的新局面,2010年,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100%,调解兑现率达80%,兑现标的60多万元。2011年一季度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全部调解并兑现完毕,调解成功率为100%。极大的缓解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赔偿难以执行的矛盾,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绥江法院的具体做法是:
一是建立调解工作指导机制和激励机制。制定了《绥江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进行有效指导,同时,建立调解激励机制,绥江人民法院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规定,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结案率、兑现率达到规定的标准的,年终予以重奖,充分调动办案人员的积极性。
二是加强对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到院之初,案件承办人就循序渐进的对原告人宣讲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针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赔偿要求过高的情况,根据民事赔偿的相关规定,指导其按照应该承担的比例,计算出应该赔偿的数额。并帮助被告人剖析其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给被害人及家庭造成的伤害,告知其积极赔偿可以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在刑事量刑时可考虑从轻处罚的刑事政策。2010年,经我院做工作,于开庭前自动达成赔偿协议并自动履行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达到45%。
三是将调解工作贯穿于诉讼的全过程中。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开庭前,抽出适当的时间让当事人双方自己协商,如果能够自行调解,不仅达到了案结事了的效果,而且还提高了诉讼效率;在开庭时,根据已经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被告履行能力,讲明案件的成因、危害及后果,引导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互相谅解,对民事赔偿达成共识,在必要时,法官居中调解,促成调解成功;对于在庭前和庭后没有达成调解协议的,在案件下判前以一定的方式让当事人知晓利害关系,督促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2010年,绥江人民法院这类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成功率为30%。
四是借助外力促成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绥江人民法法院刑事法官在司法实践中体会到,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工作除了靠审判人员努力外,还要依靠当事人的亲友和社会力量。对于案件复杂、涉及面广、调解难度大的案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社区治安员在调解工作中的作用,积极邀请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或者与案件有一定联系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其它组织和人员参与调解。2010年,绥江人民法院这类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成功率为5%。
五是强化刑事法官的综合素质,提高调解水平。要求刑事法官要有“三心”意识,一要有“公心”,要平等的对待附带民事原告人和被告人,把握好调解工作的“度”,在做调解工作时,要用真诚换取当事人的信任;二要有“耐心”,在调解时,对于情绪过激的当事人要保持足够清醒的头脑和耐心,在倾听当事人诉说的过程中,及时平衡双方的情绪,力争使调解达到理想的效果。三要有“细心”,法官对案情的了解,不能拘泥于卷宗材料,还要深入掌握与案件有关的信息和当事人心理,找准突破口和平衡点,把握时机,及时促成和解,最大限度地实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