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3-04-22
4月17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廉政监察员,执行局原副局长杨正礼及干警张有明一行,在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丁勇,副局长盛兴全的陪同下,到绥江县人民法院检查指导执行工作及“作风改进年”活动开展情况。
党组书记、院长吴大俊向省市法院领导汇报了绥江法院2013年一季度执行工作、执行廉政建设、“作风改进年”活动开展情况等工作。
杨运恒副局长一行在查看法院办公环境和听取汇报后,对绥江法院在办公环境简陋的条件下既要做好移民收尾、包街环境卫生整治和机动三轮车取缔等中心工作,又要审判、执行两不误,给予了高度评价;对执行廉政工作,也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要求:应以开展“作风改进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慎用强制措施,积极利用省院查询平台,切实提高执行案件标的到位率,最大限度让当事人满意;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也要让当事人理解。只有这样才能推动好执行工作,保护好执行干警。
党组书记、院长吴大俊代表绥江县法院感谢省市法院领导对绥江法院执行及廉政建设等工作的关心,并表示,绥江法院将审判、执行工作与“作风改进年”活动有机结合,推动法院各项工作更上一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