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1-11-22
今年来,我院以“群众观念大讨论”活动为契机,以“创新司法”为载体,全面推行判后主动答疑制度。真正实现案结是逗号,事了也仅仅是分号,人和才是真正的句号。
为降低当事人对法院裁判的抵触情绪,减少涉诉信访,法官在立案的同时告知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对案件判决后存有疑惑、不解的地方享有答疑的权利。
法官在送达裁判文书时,法官主动对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做好答疑工作,法官做解释工作的时候,要“察言观色”,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用温暖的语言使当事人感到法官对法律和对当事人的尊重,让当事人“赢的清楚、输的明白”,从而避免当事人情绪化的涉诉上访。如果当事人不服,由分管院领导负责接待答复。
判后答疑工作大大提高了当事人对法院生效判决的服判率和自动履行率,极大地促进案结事了人和,也强化了法官的责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