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绥江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绥江法院院长罗朝碧向大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受到代表们的充分肯定,获高票通过。
2010年,绥江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中级法院的有力指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方针,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全市法院院长工作会议和县委十一届十四、十五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县第十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决议,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司法能力,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能,不断强化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促进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的贡献。全年受理各类案件314件(含旧存8件),同比上升7.91%,结案305件,结案率97.13%,同比下降0.12%。
各代表团在分组审议法院工作报告时,对县法院一年来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代表们一致认为,法院工作报告内容详实、数据准确、语言精炼,客观地总结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提出的2011年工作任务目标明确,思路清晰,切合绥江县情,可操作性强,能紧紧围绕移民安置、城镇迁建工作,找准审判执行业务与全县中心工作的结合点,有效推动法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代表们对法院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