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3-08-23
为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教育和督促社区服刑人员遵守日常监管规定,提高社区服刑人员的服刑意识,进一步规范新滩镇社区矫正工作。8月16日,新滩司法所组织辖区内8名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了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法制教育培训会。
会议由新滩司法所所长聂晓梅主持,全镇各村(社区)治安员和社区服刑人员全部到会。本次集中教育活动得到了县检察院、县司法局、镇党委政府及公安派出所的大力支持。集中教育培训会上,社区服刑人员首先做自我介绍,治安员对所属村(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工作、生活、交友等情况做补充,司法所所长组识学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云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派出所所长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集中训,镇党委政法专职书记着重强调违法违纪惩罚的严重性并列举了身边的事例,检察院监督科科长阐明检察院的职能与作用,县司法局领导就我镇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作出了明确指示。最后,对三名社区矫正期限届满的未成年服刑人员进行解矫宣告并发放解矫证明。
通过本次集中学习教育,增强了社区服刑人员的法律意识、改造意识,更好地促使他们悔过自新,规范了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了新滩镇司法所社区服刑人员定期参加学习教育、公益劳动、报到、电活汇报、思想汇报等日常监管制度。增强社区服刑意识,提高遵守社区矫正工作相关规定的自觉性,同时也体现了社区矫正工作以人为本和严肃刑罚两者并重的重要性,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