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3-06-04
为规范我县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经营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对保化品的使用安全,今年以来,我县以食药监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采取“三加强”、“二督促”措施强化保化品监管。
一是加强保化品经营企业登记备案管理及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制度。从3月开始,我县将保化品备案管理要求宣传到各经营企业,督促县内保化品经营企业在县食药监局登记备案,并要求各企业建立完善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制度。目前,食药监部门正全面核查我县保化品经营企业。
二是加强保化品经营企业前置监管。对保化品采购、销售全过程进行监管,要求经营企业建立进货、销售台账,确保保化品“来龙去脉”,从源头上监督保化品市场,保障人民群众使用保化品的安全性。
三是加强对违法经营保化品的查处力度。通过日常监管,排查假冒伪劣保化品,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发现有违法违规经营保化品的行为,坚决查处,绝不姑息。
四是督促各企业遵守保化品经营“八不准”。利用对保化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时机,对保化品经营企业作“八不准”宣传和日常经营规范宣传的指导,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和诚信经营意识。
五是督促保化品经营企业对从业人员加强业务知识培训。针对保化品从业人员法律意识不强、业务知识不足的现状,督促经营企业加强从业人员进行保化品知识的培训,规范保化品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