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2-05-18
5月16日,绥江县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工作会议召开,本次会议召开前,县政府县长、分管副县长曾多次召集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负责人研究部署农转城工作。会上,县政府领导从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吃透政策、把握原则,加快促进农业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工作进程;强化领导、完善机制,确保促进农业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工作落到实处三个方面作了重要讲话;县政府分管副县长邓亚飞与各乡镇、各成员单位签订了责任书。会议认真分析了当前农转城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出了我县农转城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城镇化率达50%以上,接近全省平均水平,实现县城和4个乡镇集镇的合理布局。2012年~2015年,重点推进水库和电站移民、小城镇建设吸纳人员、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农村籍大中专毕业生、农村籍退役士兵、新生代农民工、已征用地未转非人员、城中村农村居民、农村集体供养对象等9种人群的转户工作, 2012年要完成2万人农村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任务,城镇化率提高到30%,到2015年城镇化率提高到40%;到2020年实现城镇化率达50%以上,基本实现城乡户籍管理一体化。”
会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
一、要坚持原则上不走样,必须严格按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自愿有偿、积极稳妥、综合配套、促进发展、移民政策优先”的原则,规范运作、有序管理。移民政策优先,就是针对我县移民工作实际,凡本意见与移民相关政策有冲突的,必须要严格按移民相关政策执行。
二、要在放宽户籍管理上求突破,切实做到“四个放宽”。即:放宽迁移落户条件;放宽投靠落户范围;放宽户籍管理办法;放宽外县籍农村人口落户条件,在县城、乡镇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投资兴办实业,经营1年且年应纳税额在1000元以上的人员;取得中级技工资质或被聘为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被县级以上政府评为优秀农民工或受到县级以上政府表彰的人员均可在乡镇集镇或县城申请迁移落户。
三、要在同享城乡待遇上求平衡。
四、要在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求创新,努力提高办理户籍迁移手续的服务水平,依托政务服务中心等办事平台,拓宽农业转移人口办理户籍手续渠道,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公开办事流程,提供“一站式”便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