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江县“十个专业调委会”与法援中心建立协作工作机制
作者: 发布于:2013-08-12
为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绥江县“十个调委会”(即:医患纠纷调委会、劳动争议调委会、征地拆迁调委会、矿业开发调委会、交通事故调委会、环境污染调委会、物业管理调委会、涉校矛盾调委会、电力事故调委会、消费者权益保护调委会)与县法援中心建立协作工作机制,充分将调委会化解矛盾的职能优势与法律援助工作相结合。一是建立调解优先原则。对可调解的法援案件,在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条件下,与调委会联合调解。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再移送县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援助。二是建立“援调”协作工作机制。采用互派工作人员和案件移送的工作方式将受理的案件做到“五统一”,即:统一接待、统一登记、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指派,实现“援调”的零距离对接。三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大力宣传“援调”结合的工作优点,提高“援调”结合的社会知晓度,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援调”结合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