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3-05-31
为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绥江县司法局积极采取如下措施强化人民调解工作。一是加强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健全完善镇、村(居)、组三级调解组织网络,确保网络健全,工作开展正常。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继续抓各级调解人员的培训,积极改革调解人员的选任方法,优化基层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全面提高调解队伍的整体素质。二是继续抓好镇级“大调解”中心建设工作。按照调解中心的职责,进一步规范调处中心的运行方式,使 “大调解”中心真正发挥调解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同时,积极探索诉调对接、公调对接、检调对接、工(总工会)调对接,妇调对接等方式,努力营造大调解格局。三是积极开展日常民间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继续坚持月纠纷排查制度,结合重大节日、敏感时期民间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制度,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加大预防工作力度,落实防激化工作责任制,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四是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工作。全面贯彻落实部、省和市局的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有关文件,加强调委会软硬件建设,加大工作督查力度,力争树立一批规范化调解会(包括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典型。(庄永光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