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六五”普法和“法治绥江”创建活动起好步、开好头,使移民政策法规更加深入到全县移民群众中去,进一步推进我县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适应今后普法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发挥好法律专业人士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县中的作用,经县委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于2011年5月,决定成立绥江县普法讲师团。并以绥普办〔2011〕4号文件下发全县。
绥江县普法讲师团主要由来自县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县委宣传部中具有较高法学专业水平的从事司法审判、检察工作、公安工作、精神文明思想道德建设等,在某一领域内具有一定特长的中青年法律工作者21人组成。这些人员都具有良好的法律和思想道德素养,而且都热心法制宣传工作这项工作,能够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工作。
普法讲师团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参与我县法制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相关理论调查研究,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为全县机关、乡镇、企事业单位以及广大群众开展各种专题讲座;承担普法骨干培训、普法教材编写、普法考试命题等相关工作。普法讲师团成员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要勤奋踏实,不畏辛苦,确保教育质量;要加强学习,及时更新自己的法律知识;要合理安排时间,确保本职工作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两不误”。 一是按照《绥江县依法治县规划》的总体要求,开展以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理论,宪法,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法规、条例等为主要内容的专题讲座、专题辅导、系列讲座等,引导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向纵深发展。二是承担县处级领导干部理论中心组学法、专题法制讲座的辅导。三是承担县直各部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辅导。四是应县、乡镇的邀请,开展专题讲座、专题辅导。五是有计划地在新闻媒体进行系列辅导讲座、法律咨询、法律解答等。六是完成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普法讲师团的工作工作方式要求是在县委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每年确定的普法内容,确定讲师团成员的专业主攻方向和讲座重点,负责做好讲师团成员于邀请单位的联系。
讲师团成员应当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遵守师德,为人师表,跟踪最新学术动态,坚持正面讲授,提高讲座水平,增强感染力。讲师团接受讲座任务后,要确定讲座提纲,精心备课,悉心讲授,重要讲座一般应在开讲前一周提请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审核主讲内容。不得向邀请单位提出与讲座无关的要求。
主讲人应准时到场,如因病、因事需要延期讲座的,应提前通知邀请单位,并同时告知依法治县办。
邀请单位开展法制讲座应提前半月与依法治县办联系,确定主讲内容、主讲人、讲座时间,按确定的时间组织讲座,并组织好会场,做好接送主讲人等服务工作。
讲师团在县委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普法办负责组织协调安排每年度宣讲课题。同时,可受各普法实施单位的邀请进行法律知识讲座。有关单位需邀请授课者,可自行联系或与县普法办联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普法讲师团的作用,在今后普法规划和“法律六进”活动实施过程中,如需邀请讲师团成员进行宣讲,请提前与县委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以便统筹安排。
县普法讲师团根据县委5月13日常委会专题研究政法工作和绥江县“十二五”规划对民主法治建设的要求,按照县委、政府提出的移民迁建工作“两个确保”任务,结合绥江的实际,针对外来企业的进驻、流动人口的增加,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干部职工、移民群众、外来企业、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律知识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意识,切实加强法制宣传,加强骨干培训。于5月18日、19日、21日,分别深入到中城、南岸、新滩三个乡镇开展以《人民调解法》及刑释解教、社区矫正、《侵权责任法》、《治安处罚法》、《禁毒法》并结合“3.25”事件的反思为专题的“六五”普法暨“法治乡镇”创建骨干培训活动。下步还将深入到县直单位和企业开展培训。这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以及“六五”普法和创建“法治绥江”活动的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