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绥江县法院从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的高度出发,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加大民事赔偿调解力度,始终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活动全过程,有效地防止矛盾激化,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08年1月至2010年10月,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21件,调解19件,调解率达90.45%,调解标的82.97万余元。
一是审理时注重掌握案外情况,充分调查了解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被告人的家庭状况、心理状态及经济等情况,为民事赔偿部分开展调解工作打好基础。二是向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讲明相关法律知识,减少对被告人的仇恨心理,引导他们通过法定程序行使权利,缓解对立情绪。三是根据被告人经济状况,向被告人家属及其代理人讲解法律,劝导被告人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四是充分利用庭审中的调解程序进行调解工作,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如审理黄某、莫某等故意伤害一案中,被害人要求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人也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切实维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