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2-06-20
一是注重人民调解工作与推进“法治绥江”建设相结合。我们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论是纠纷调解事前、事中还是事后,都把普法与法制宣传教育放在重要位置。组织司法行政干部、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参与法律进农村、法律进社区活动,发挥他们的特长和优势,当好党和政府的法律顾问,协助化解矛盾纠纷。
二是注重人民调解工作与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人民调解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我们始终围绕县委、政府工作大局,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首要任务,广泛深入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特别是在绥江移民搬迁、征地拆迁、安全生产、环境污染等社会热点问题上,我们把工作做到第一线,进行政策解读和法制宣传,现场调处矛盾纠纷。
三是注重人民调解工作与服务经济发展相结合。今年来,我们组织机关干部和司法所人员,深入挂钩帮扶群众户和挂钩帮扶移民户家中,推进“四群”教育,在走访移民群众中,加大移民政策宣传,认真倾听移民呼声,合理解决移民诉求,帮助移民搞好后续发展,确保移民稳定;增强了司法行政队伍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提升了司法行政工作的群众满意度和社会认可度。到6月份,全县共提供各类法律咨询1128人次,提出法律建议110条,,全县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074件,,其中一般纠纷595件,简易纠纷5462件,重大纠纷17件,调解成功6070件,不成功4件,调解率100﹪,调处成功率99.93﹪,为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为绥江经济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