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2-06-03
随着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的推进,按照县局要求,近日,新滩司法所开展对辖区内社区矫正人员的排查,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
排查工作内容具体包括:一是核查辖区在矫服刑人员总数,做到一个不漏。二是排查重点人头。将工作不稳定、住所不固定、经济来源不稳定人员、父母离异问题家庭人员、与父母不睦离家出走人员等几种人员作为重点管理人员,加强排查力度,检查其遵守社区矫正制度情况和矫正管理情况,在遵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上高标准、严要求。三是排查已入矫矫正对象的分类管理情况。核查严管对象、普管对象和宽管对象的人员情况,根据各类人员遵守规定的考核情况,对分类管理、风险评估存在不符合规定情形的,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纠正,确保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四是及时进行处置。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如无法律文书、无执行通知书及法院法律文书迟延等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通过致电、发函或发检察建议书解决问题。五是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的排查。从请销假手续上是否完善、以及社区矫正报告、会客、社区服务、公益劳动是否正常,在外工作、收入、住所是否稳定进行排查,发现违反管理规定或法律法规等情形的,及时取消请假,给予处罚。六是规范住所地变更,方便矫正对象就近社区矫正。对于长期外出或“人户分离”的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对象报到时,告知办理住所地变更的手续,主动与暂住地司法行政机关联系,通过住所地变更管理,构建完善的社区矫正工作网络,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
截至今年5月,新滩司法所共有社区矫正人员9人,司法所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其进行管理,各矫正人员均建立了矫正档案,实现了一人一档,矫正人员无一重新违法犯罪,管理效果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