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措施做好 “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考试工作
根据昭通市司法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司法厅关于组织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考试考核督查的通知》(云司发电〔2011〕53号)的通知>精神,我局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制定措施,狠抓落实,从以下四方面确保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一、高度重视
我局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谢明辉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其他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考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工科,由政工科长王宗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考试的各项工作,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考试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精心部署
在八月办公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谢明辉同志带领大家学习了《云南省司法厅关于组织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考试考核督查的通知》(云司发电〔2011〕53号)文件,并要求大家认真对待此次考试,对考试不合格者,要安排补学和补考。政工科长王宗华同志就本次考试作了具体安排,确定考试对象为全体司法行政系统人员,考试时间为八月三十日上午9点至11点,考试地点在局机关会议室,考试形式为开卷考试,阅卷由政工科统一安排进行。
三、突出特点和主题
本次考试主要突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和支持。我局党组书记、局长,党组成员、副局长等领导高度重视本次考试,将此次考试作为年度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大事来抓,周密部署,成立了“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确保了考试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并在考试结束后对考试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总结了经验,查找了不足。二是考试突出针对性和实用性。考试内容以胡锦涛同志“七、一”重要讲话、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党史为主要依据,重点考察司法行政干警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内容的掌握情况。考试内容与履行职责相关,与服务人民、增强党性相关,对于提高党员干部素质有重大作用。三是创新考试组织方式。为了达到“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考试的效果,保证参考人数,不留空白,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参考人员较少、分布散的特点,采取了集中考试和分散阅卷相结合的方式,保证了考试和阅卷工作顺利进行,在一定程度上节省了人力、物力和财力,达到了考试的预期目标。
四、效果良好
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共有干部职工33人,本次参考人数为33人,参考率100%,合格率100%,顺利完成了考试的各项工作目标。
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内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考试,通过以考促学,检验了全体司法行政干部对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目标任务、理想信念、党史党建、群众观点、执法为民等理念掌握的程度。对于大力提高司法行政系统人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提高依法管理水平,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绥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