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5月22日,从北京召开的第七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传来好消息,绥江县喜获“2006—2010年全国法制宣传先进县”称号。
据了解,这是我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上,继“四五”普法荣获“2001—2005年云南省法制宣传先进单位”后,所获的最高殊荣。在25年普法历程中,获此殊荣在我县尚属首次。
“五五”普法以来,绥江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移民迁建为中心,按照县委政府提出的“亲情移民、走群众路线、发挥基层组织作用”三件法宝为统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开拓创新,服务发展,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法制宣传目标从单纯普及法律知识向提高市民法律素质转变,法制宣传方式从上大街、挂横幅的简单化向媒体化、网络化、科技化宣传手段转变,法制宣传主体从法宣主管部门唱“独角戏”向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群龙会”转变,基本实现了群众法律素质不断提高,法制宣传形式载体不断创新,法制宣传队伍不断壮大,法制宣传覆盖面不断拓宽的新局面,为维护政治稳定和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政府法治化管理水平。
1、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县政府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绥江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规则》、《绥江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2、精简行政审批项目。县政府深化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全县39家部门和5个乡镇所涉及的354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集中清理,取消55项,调整80项,保留219项,项目取消调整率为38%,审批事项时限平均精简率超过了50%。3、加强行政执法培训和检查。全县700余名人员取得了《云南省行政执法证》、23人取得了《云南省法制督察证》。开展《行政执法证》年检,要求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格实行了依法行政基本备案制度、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案卷评查、执法监察30余次,抽查行政执法案卷300余卷,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100余条、整改意见建议30余条。4、发挥法制机构咨询作用。实行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坚持凡部门报送的涉法文件必须进行法制审查;凡以政府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必须交由政府法制机构审核把关。在重大项目引资、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等方面,十分重视法制机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的发挥,县法制办先后参与研究拆迁问题专题会议9次,参加制定审核拆迁方案、公告等8件,审查招商引资合同2件。5、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县行政复议办对带有普遍性的案件针对性地对基层进行指导,对社会普遍关注的、有可能引发行政复议的涉法热点问题如农村土地承包、农民工维权等开展专题研究。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中,还十分注重调解手段的运用,妥善化解了行政争议,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6、推进阳光政府、效能政府、责任政府建设。县政府建立了政务中心,对政府职能部门职能职责、办事条件、办事程序、收费项目、收费依据等各类行政执法信息的公开作了明确规定;对部门所涉及的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事项进行了网上发布,县政府法制办编印了《绥江县行政许可、服务项目服务指南》。目前,全县公开的政务信息累计达5000余条,举行重大决策听证7项,重要事项公示323条,重点工作通报526条。同时,在全县39家重点单位中落实了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等“四项制度”。
二、坚持公平公开,维护和促进公正司法。
1、扩大各方面监督和联系。司法机关在司法执法中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监督与程序监督并重、人大和群众监督与自觉配合并重,加强了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力度。县人大常委会对公、检、法、司进行公开评议,聘请了行风评议监督员,对审判、检务、警务等司法活动进行了全方位监督。县人大常委会还任命了7名人民陪审员列入审判队伍中,扩大了司法监督参与面。为充分体现“司法为民”的原则,县政法各部门建立起“四长”轮流接待日和接访制度,在城镇、乡村设置了征求意见箱和举报箱,设立报警点23处。
2、加强司法机关自身建设。公安机关扎实开展“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的“三基”建设,在刑事侦查、治安管理等方面严把执法关,严格执行《警察法》、《治安处罚法》、《刑法》、《看守所条例》等法律法规,着力规范了执法行为。检察机关以案件审核把关、移送审查起诉、执法监督检查等环节为重点,严把程序关、证据关、法理关,坚持“公开、公正、合法”的办案原则,积极开展公诉引导、侦查取证,履行法律监督程序,保证了案件质量。法院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组织“服务全县中心工作,审判机关如何做”大讨论,狠抓庭审、合议、裁判等关键环节,改革了立案模式,方便了群众诉讼,开展执行攻坚战役,加大案件巡回开庭审理力度,从思想上切实解决了“为谁执法、靠谁执法的”问题,提高了审判人员综合素质和办案质量,执结了一批重大疑难案件,防止了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的产生。司法行政部门坚持标本兼治,积极开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工作,在林权制度改革、土地流转、移民实物指标复核分解、矿山安全事故善后处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五年调解各类大小纠纷5000多件次。通过“三位一体”调解机制的有效建立和运作,进一步减少了民间纠纷,增强了广大群众学法用法守法的意识和能力,努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深化基层依法治理,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1、抓乡村、社区依法治理。召开村民代表、村两委成员、村民小组组长、片区支书、党团员600余人举办法律培训会,组织5个乡镇68名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和村主任进行法律考试,提高了村干部依法治村的意识和能力。在每个村(社区)落实了治安员、协警员和人民调解员,建立了法治宣传专栏和村(社区)图书室,配备了较为完善的法律书籍,设立了村(社区)警务室、法律咨询服务站、人民调解室,基层基础得到夯实。全县35个村(社区)开展了“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9个村获得省市表彰。2、抓企业依法治理。积极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促进了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公安、工商、税务、质监、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管理部门,加大抽查力度,增大检查密度,实施网络管理,加强了企业依法经营的监督。企业自身主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管理,推进了依法治企工作。3、抓学校依法治理。落实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两基迎国检”要求,依法依规保障了学校人员、经费、基础建设的投入。教育主管部门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使用规定,学校强化制度建设,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切实推进了依法治校工作。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加强学校安保工作,为学校教学秩序和学生安全提供了保障。
四、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1、始终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政法、综治部门按照“打、防、管、建、教”的工作思路,先后组织开展“命案必破”、“摩托车盗窃”、“禁毒人民战争”、治爆缉枪、“七个月严打”等维稳综治活动,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加大人防、物防、技防力度,在县城及主要交通要道安装了城市视频监控系统,公安民警、武警部队、民兵应急分队和治安积极分子强化了夜间和背街小巷巡逻,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极大地震慑了犯罪分子,维护了我县社会稳定。2、各部门扎实开展专项整治。以“平安县”、“平安单位”创建活动为载体,各部门结合实际开展了依法专项整治活动。交通部门加强了交通行政执法、车辆超载超限等整治,建设部门开展了建筑市场和建筑质量监督整治,卫生、食品药品监督、工商、质监开展了婴幼儿奶粉等食品药品市场整治,税务部门狠抓偷漏税、虚开增值税发票等整治,纪检监察、物价、审计、财政、税务、教育等部门加强了对“三乱”的查处行动,文体、公安、工商组织了游戏厅、网吧、歌舞厅等文化娱乐市场专项整治。3、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切入点,有重点、有计划地开展人民内部矛盾的排查调处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了不安定因素,五年来,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上万件,努力维护了全县稳定。产生了积极广泛的社会效应,进一步树立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成绩只能代表过去,在新一轮的普法工作中,紧紧围绕“法治绥江”建设,以更好的精神状态,更大的工作热情,更高的工作标准,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为服务和保障全县移民迁建、把绥江打造成“湖滨生态低碳园林新城”、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不懈努力,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90华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