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2日下午15时,绥江县司法局法律援助律师徐通科、张艳在昭阳区某治疗中心参加了一场特别的刑事诉讼,被告人曲某、莫某因涉嫌入室盗窃罪被绥江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二被告均系少数民族,文化程度文盲,因身体原因被羁押于昭通市昭阳区某治疗中心。受绥江县人民法院的指定,绥江县司法局特指派徐通科、张艳两位律师为二被告人指定辩护。两位律师在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后,为二被告人详细解读了《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盗窃罪和《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二被告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所犯罪行,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并表示今后将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对自愿认罪和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实体和程序上予以从宽处理的制度。该制度的重点是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清楚认识到自己所犯的罪行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并在自愿的情况下认罪认罚。然而,一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具备法律常识,也没有条件聘请辩护人,对认罪认罚的后果很难有客观、准确的把握。因此,有了援助律师的参与和监督,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自愿性和真实性的重要保障,也是确保程序正当性的关键所在。当他们正在寻求法律帮助之时,为他们答疑解惑的人正是司法局派驻的援助律师。
2018年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确立了值班律师的法律地位,明确了值班律师权利义务及公检法等办案机关的协助义务等内容,这是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重要创新。根据相关部署,绥江县司法局分别在当地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和看守所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挑选了6名专业能力过硬的优秀律师进驻,并要求值班律师亮证值班,如实填写工作台账。值班律师采用固定时间或者电话预约的方式轮流值班,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法律帮助。
今年以来,在绥江县司法局派驻值班援助律师的见证下,已有20余名涉案当事人在审查起诉阶段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已为刑事一审诉讼阶段提供指定辩护28起,获得法律援助的当事人累计 48余人。目前无一人反悔的情况发生,确保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顺利开展。